龍門式起重機在港口,貨場等得到廣泛運用,具有場地利用率高、作業(yè)范圍大、習氣面廣、通用性強等特色。本文為我們講述龍門式起重機的操作規(guī)程。
一、開車前應仔細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牢靠。假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急迫開關等首要附件失靈,阻止吊重。
二、有必要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急迫泊車信號,都應當即泊車。
三、司機有必要在供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當挨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附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替代制動,限位器替代泊車開關,急迫開關替代一般開關。
五、應在規(guī)則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阻止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六、作業(yè)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工作中,地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阻止吊物在人頭上跳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七、兩臺橋吊一同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diào)一致。
八、工作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堅持必定的距離。
九、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堵截電源,掛上“阻止和閘”的警示牌。地上要設圍欄,并掛“阻止通行”的標志。
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供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工作。不準一同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橋吊工作時,阻止有人上下。也不準在工作時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
十二、工作中發(fā)生遽然停電,有必要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脫離駕駛室。
十三、工作時由于遽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有必要采納急迫辦法,向無人處降落。
十四、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堵截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
十五、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龍門吊機除實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巨大物件阻礙視野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督和指揮。
十七、司機有必要仔細做到“十不吊”。
1、超越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分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guī)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tài)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十八、作業(yè)結束,橋吊應停在規(guī)則方位,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堵截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