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西寧市生態環境局對青海首例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的完成,兩家企業將以異地造林1.688公頃(25.32畝)的修復方式,替代承擔超標排污所產生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作為青海省首次以替代修復方式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案例,作為賠償權利人,西寧市生態環境局在前期調查和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分別依法對兩家企業的排污案和臭氣濃度超標案開展索賠,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議,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措施與兩家企業進行磋商,現場簽訂賠償磋商協議。
其中,針對青海圣亞高塬牧場有限公司排污行為,西寧市生態環境局在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同時,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相關規定,對其處以1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將公司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推動企業全面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