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跡蒸汽吊安全技能操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1、有必要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程。
2、運用通用設備、東西有必要遵守其安全規程。
3、司機有必要進行專業理論和安全技能知識訓練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證后,方可上車操作,徒工有必要在師傅的指導監護下方可獨自操作設備。
4、司機有必要了解和把握設備的結構、性能、作業原理、技能標準及要求。
5、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能操作規程和各種規章制度。
6、作業時,有必要有兩名作業人員,一人操作,另一人進行安全監護,并擔任觀察鍋爐的運轉情況,制止監護人員私行離開作業崗位。
第二章設備的安全查看
第一節鍋爐的查看
1、有必要查看設備的鍋爐壓力表、安全閥、水位表是否完全無缺,且動作活絡牢靠。
2、查看鍋爐水位是否堅持在正常水位,水箱水位是否堅持水箱高度的90%以上。
3、查看管道、閥門、銜接處等是否正常,有無泄漏現象,各種閥門應敞開活絡,封閉嚴密。
4、安全閥有必要定期做手動或主動排汽實驗;一周進行一次手動實驗;一個月進行一次主動實驗;以防閥芯粘住。
5、有必要確保安全閥在抵達最高作業壓力時準確、活絡地啟動進行排汽。
6、有必要堅持安全閥清潔潔凈及無漏汽現象,嚴禁將彈簧擰死或在杠桿上加壓重
7、校驗調整安全閥時,有必要在鍋爐壓力升至作業壓力后進行,應先查看壓力表指示是否活絡準確,水位是否正常,制止在高水位或低水位時進行,操作人員應戴好防護用品,站穩扶牢,避免燙傷和高空掉落。
8、鍋爐各場所裝備的壓力表,有必要是通過校驗并有鉛封的,有必要確保其活絡牢靠,指針指示正常,無缺點。
9、有必要堅持壓力表表面清潔潔凈,使表針指示清晰可見。
10、鍋爐的各種水閥及水位計每班有必要清洗1-2次,堅持水位表表面清潔潔凈,水位清晰可見。
第二節起重組織的查看
1、查看鋼絲繩、吊鉤、滑輪是否契合運用要求,有無缺點。
2、查看卷筒上的鋼絲繩是否盤繞規整,有無串排亂繞等缺點。
3、查看鋼絲繩、輪軸等部位的光滑情況。
3、查看起重臂有無變形、開焊等現象。
4、查看各部螺絲或鉚釘有無松動、殘缺等,。
5、查看各安全設備是否完全牢靠。
第三節其它
1、查看設備行車各機械部位作業是否正常,有無缺點。
2、查看制動器、抱閘等是否活絡牢靠,汽吊的制動體系、安全設備失效時,制止進行作業。
3、查看設備的聯接器作業是否正常,有無缺點。
4、查看設備的制動汽缸、連桿等是否契合技能要求。
5、查看梯子、踏板、平臺、欄桿有無開焊、開裂等缺點。
6、查看支撐梁、卡軌器是否作業正常,有無缺點。
7、查看各種操作手柄是否活絡牢靠。
8、查看設備上的燈光、喇叭是否正常,有無殘缺。
第三章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編組運轉及作業時
1、有必要將作業架后部止緊座向下與底架擰緊,將止緊鉤與底架上的扣環扣緊。
2、有必要將底架與轉向架的千斤頂空隙調整到30毫米以下,并將擋板卡放好,避免轉動。
3、有必要將設備下部走行小齒輪斷開,制止咬合運轉。
4、各操作手柄應放置空擋方位。
5、有必要將設備的起重臂下降,與架線堅持1米以上的安全間隔,吊鉤放下的鋼絲繩不得超越500毫米。
6、運轉速度不得超越15公里/小時,坡道、曲線及道口處的運轉速度不得超越5公里/小時。
7、抵達作業地點后,司機應做好對輪作業,在沒有對好輪和閘位時,制止與機車摘鉤。
8、作業時應先將底架與轉向架的千斤頂空隙調整到3-5毫米。
9、啟動蒸汽機時,離合器、制動器的操作動作應均勻平穩,制止突然動作或強行離合器動作。
10、有必要根據起重臂上的分量指示或理論計算進行吊裝作業,
11、吊鉤有必要對準物件的重心,應先將物件吊起10厘米左右,觀察車體及各組織有無異常,物件是否平穩,承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12、作業時,有必要設專人擔任指揮及安全監護,司機與指揮人員應密切合作,做好聯絡承認,呼喚應對。
13、吊裝較大、較長、較重的物件時,物件有必要運用繩子栓掛好,用以牽引調整,注意不得與車體或其它物件、設施發生碰撞。
14、汽吊在中止作業或等候作業時,有必要將起重臂順鐵路放置,
15、行走、旋轉、起落作業時,有必要先鳴笛示警,承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第二節鍋爐安全操作
1、作業時,鍋爐的作業壓力有必要堅持在7-9個作業壓力,制止超壓運轉。
2、有必要經常查看鍋爐水位和壓力,發現鍋爐水位下降到看不見時,應立即中止鍋爐焚燒加熱,將上部氣閥封閉,下部水閥翻開,在水位計中能看見水位時方可加水,制止盲目向鍋爐內加水。
3、鍋爐火勢較大時,應盡量不要敞開爐門,避免冷風襲擊,造成鍋爐及附件損壞。
4、鍋爐熄火后,有必要見水悉數放出,避免冬天將鍋爐凍壞。
5、鍋爐放水時,有必要中止鍋爐加熱,待鍋爐熄火及壓力降到1個作業壓力以下后方可,制止在高溫高壓時放水。
6、每月清洗一次水箱,每三個月清洗一次鍋爐。
第三節其它
1、上下車時,查看地上有無石塊、坑、溝等障礙物,應抓牢踩穩,制止跳躍。
2、冬天在作業地點停車時,有必要在三小時內活動一次,避免汽缸損壞。
3、作業結束回庫后,有必要將汽缸的排水閥翻開,排除缸內冷凝水,待水排空后方可封閉。
4、停車時,應給上制動或運用止輪器將車掩好。
5、將設備打掃潔凈,做好文明生產。
第三章安全技能規程
第一節作業時
1、制止在六級以上大風天作業,夜間作業有必要有杰出的照明條件。
2、有必要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則。
3、制止吊裝易燃、易爆等一切危險物品。
4、制止任何人員站在設備的平臺上、起重臂下、旋轉半徑內。
5、起吊物上、下制止有人作業、通過或逗留。
6、起吊物制止長期在空中逗留。
7、吊裝較大、較長、較重的物件時,制止用手把扶或用身體抵靠。
8、制止一起操縱兩種以上的組織運轉。
9、起重臂作業旋轉半徑內或間隔起重臂、鋼絲繩、鉤頭的安全間隔缺乏1米的各種電氣線路有必要停電,特殊情況,有必要擬定和采取牢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
10、制止與運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連掛
11、制止在間隔存放、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庫區和車輛50米范圍內作業。
12、自行時的行駛速度不得超越5公里/小時。
13、制止起吊凍結在土中、冰水中或埋在土中的物件。
14、制止超負荷作業。
15、吊起分量超越5噸以上的重物移動時,制止運用腳閘溜放,有必要掛上離合器。
16、制止在20‰以上的坡道上進行作業。
17、坡道上作業時有必要有電機車合作,且電機車有必要在汽吊的下方。
18、滿負荷吊裝物件及在曲線上作業時,有必要運用支撐梁和卡軌器。
19、落下吊鉤后,有必要確保卷筒上有兩圈以上的鋼絲繩。
20、作業時,車上平臺及兩邊的平臺上制止站人和堆積雜物。
第二節進行設備的保護、保養、檢修時
1、進行設備保護保養檢修時,有必要在各組織中止運轉后,方可進行操作。
2、運用起重設備進行拆裝作業時,有必要有專人擔任指揮和安全監護,與天車工或其它起重設備司機有必要密切合作,相互之間聯絡承認好,做好呼喚應對。
3、運用的各種吊裝東西有必要契合要求,不然制止運用,按規則進行綁掛。
4、分量超越二十公斤以上的工件有必要運用起重設備或兩人轉移,轉移時,有必要步調一致,聯絡承認好。
5、車體及大型工件有必要運用專用的支架架牢,在車體或大型工件沒有支架保險前,制止有人進行檢修作業。
6、制止將千斤頂長期用做支架。
7、在車體或大型工件上作業的修理人員,應挑選好站立地點,站穩扶牢。
8、運用各種扳手等東西作業時,操作應緩慢,制止動作過猛,避免掉落。
9、制止上下拋仍東西、工件。
10、待設備或拆卸下的各種工件有必要妥善放置到安全地點,避免滑落傷人。
11、與其它工種合作作業時,有必要有專人擔任指揮,相互之間聯絡承認好。
12、運用手持專用照明有必要是24伏的安全電壓,潮濕及容器內有必要運用12伏的安全電壓。
第四章技能標準及要求
第一節走行部
1、車鉤的三態效果杰出,全開程不得大于250㎜,閉鎖程不得大于135㎜,車鉤中心至軌面高度應為815-890㎜。
2、提鉤桿、鏈、緩沖設備有必要堅持完好無損,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腳踏板設備有必要契合要求,螺栓、支鐵無松動、裂紋、折損等現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心銜接器、中心回轉設備的各部螺栓不得有殘缺、松動等現象。
5、牽引梁、結合梁、枕梁、支撐梁不得有裂紋及嚴峻變形等缺點,各部螺栓有必要完全、緊固。
6、軸箱滑板不得有松動、掉落等現象,軸承溫度不得超越答應溫度(0.6×環境溫度+45℃),最高不得超越70℃,油枕不得有腐爛,軸擋板螺絲無殘缺、掉落,軸箱內無雜物,軸箱蓋完好無損,且密封杰出。
7、輪箍無松緩、輪緣無殘缺,踏面擦傷不得超越下列規則:
一處擦傷長度不得超越60㎜,二處擦傷每處不得超越50㎜。
擦傷深度不得超越1㎜。
8、輪緣厚度不得小于23㎜。
9、彈簧設備吊桿、墊板不得有折斷、變形等缺點,安全托板有必要完好無損,各部螺絲應完全完好,且緊固。
10、齒輪箱不得有漏油現象,傳動聲音正常,各部螺絲應完全完好,且緊固。
11、撒砂設備效果杰出,方位正常,各部螺絲應完全完好,且緊固。
12、車體各部安全吊鏈設備有必要堅持完好無損。
第二節根底制動設備
1、根底制動設備效果有必要堅持杰出狀況,無曲折、變形、掉落等缺點。
2、各部螺絲、卡子、銷子、鉚釘有必要堅持完全無缺狀況。
3、手制動設備應應堅持效果杰出。
4、閘瓦折損不得超越三分之一,磨損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動缸行程在全制動時,有必要堅持在180-200㎜之間。
第一章總則
1、有必要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程。
2、運用通用設備、東西有必要遵守其安全規程。
3、司機有必要進行專業理論和安全技能知識訓練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證后,方可上車操作,徒工有必要在師傅的指導監護下方可獨自操作設備。
4、司機有必要了解和把握設備的結構、性能、作業原理、技能標準及要求。
5、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能操作規程和各種規章制度。
6、作業時,有必要有兩名作業人員,一人操作,另一人進行安全監護,并擔任觀察鍋爐的運轉情況,制止監護人員私行離開作業崗位。
第二章設備的安全查看
第一節鍋爐的查看
1、有必要查看設備的鍋爐壓力表、安全閥、水位表是否完全無缺,且動作活絡牢靠。
2、查看鍋爐水位是否堅持在正常水位,水箱水位是否堅持水箱高度的90%以上。
3、查看管道、閥門、銜接處等是否正常,有無泄漏現象,各種閥門應敞開活絡,封閉嚴密。
4、安全閥有必要定期做手動或主動排汽實驗;一周進行一次手動實驗;一個月進行一次主動實驗;以防閥芯粘住。
5、有必要確保安全閥在抵達最高作業壓力時準確、活絡地啟動進行排汽。
6、有必要堅持安全閥清潔潔凈及無漏汽現象,嚴禁將彈簧擰死或在杠桿上加壓重
7、校驗調整安全閥時,有必要在鍋爐壓力升至作業壓力后進行,應先查看壓力表指示是否活絡準確,水位是否正常,制止在高水位或低水位時進行,操作人員應戴好防護用品,站穩扶牢,避免燙傷和高空掉落。
8、鍋爐各場所裝備的壓力表,有必要是通過校驗并有鉛封的,有必要確保其活絡牢靠,指針指示正常,無缺點。
9、有必要堅持壓力表表面清潔潔凈,使表針指示清晰可見。
10、鍋爐的各種水閥及水位計每班有必要清洗1-2次,堅持水位表表面清潔潔凈,水位清晰可見。
第二節起重組織的查看
1、查看鋼絲繩、吊鉤、滑輪是否契合運用要求,有無缺點。
2、查看卷筒上的鋼絲繩是否盤繞規整,有無串排亂繞等缺點。
3、查看鋼絲繩、輪軸等部位的光滑情況。
3、查看起重臂有無變形、開焊等現象。
4、查看各部螺絲或鉚釘有無松動、殘缺等,。
5、查看各安全設備是否完全牢靠。
第三節其它
1、查看設備行車各機械部位作業是否正常,有無缺點。
2、查看制動器、抱閘等是否活絡牢靠,汽吊的制動體系、安全設備失效時,制止進行作業。
3、查看設備的聯接器作業是否正常,有無缺點。
4、查看設備的制動汽缸、連桿等是否契合技能要求。
5、查看梯子、踏板、平臺、欄桿有無開焊、開裂等缺點。
6、查看支撐梁、卡軌器是否作業正常,有無缺點。
7、查看各種操作手柄是否活絡牢靠。
8、查看設備上的燈光、喇叭是否正常,有無殘缺。
第三章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編組運轉及作業時
1、有必要將作業架后部止緊座向下與底架擰緊,將止緊鉤與底架上的扣環扣緊。
2、有必要將底架與轉向架的千斤頂空隙調整到30毫米以下,并將擋板卡放好,避免轉動。
3、有必要將設備下部走行小齒輪斷開,制止咬合運轉。
4、各操作手柄應放置空擋方位。
5、有必要將設備的起重臂下降,與架線堅持1米以上的安全間隔,吊鉤放下的鋼絲繩不得超越500毫米。
6、運轉速度不得超越15公里/小時,坡道、曲線及道口處的運轉速度不得超越5公里/小時。
7、抵達作業地點后,司機應做好對輪作業,在沒有對好輪和閘位時,制止與機車摘鉤。
8、作業時應先將底架與轉向架的千斤頂空隙調整到3-5毫米。
9、啟動蒸汽機時,離合器、制動器的操作動作應均勻平穩,制止突然動作或強行離合器動作。
10、有必要根據起重臂上的分量指示或理論計算進行吊裝作業,
11、吊鉤有必要對準物件的重心,應先將物件吊起10厘米左右,觀察車體及各組織有無異常,物件是否平穩,承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12、作業時,有必要設專人擔任指揮及安全監護,司機與指揮人員應密切合作,做好聯絡承認,呼喚應對。
13、吊裝較大、較長、較重的物件時,物件有必要運用繩子栓掛好,用以牽引調整,注意不得與車體或其它物件、設施發生碰撞。
14、汽吊在中止作業或等候作業時,有必要將起重臂順鐵路放置,
15、行走、旋轉、起落作業時,有必要先鳴笛示警,承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第二節鍋爐安全操作
1、作業時,鍋爐的作業壓力有必要堅持在7-9個作業壓力,制止超壓運轉。
2、有必要經常查看鍋爐水位和壓力,發現鍋爐水位下降到看不見時,應立即中止鍋爐焚燒加熱,將上部氣閥封閉,下部水閥翻開,在水位計中能看見水位時方可加水,制止盲目向鍋爐內加水。
3、鍋爐火勢較大時,應盡量不要敞開爐門,避免冷風襲擊,造成鍋爐及附件損壞。
4、鍋爐熄火后,有必要見水悉數放出,避免冬天將鍋爐凍壞。
5、鍋爐放水時,有必要中止鍋爐加熱,待鍋爐熄火及壓力降到1個作業壓力以下后方可,制止在高溫高壓時放水。
6、每月清洗一次水箱,每三個月清洗一次鍋爐。
第三節其它
1、上下車時,查看地上有無石塊、坑、溝等障礙物,應抓牢踩穩,制止跳躍。
2、冬天在作業地點停車時,有必要在三小時內活動一次,避免汽缸損壞。
3、作業結束回庫后,有必要將汽缸的排水閥翻開,排除缸內冷凝水,待水排空后方可封閉。
4、停車時,應給上制動或運用止輪器將車掩好。
5、將設備打掃潔凈,做好文明生產。
第三章安全技能規程
第一節作業時
1、制止在六級以上大風天作業,夜間作業有必要有杰出的照明條件。
2、有必要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則。
3、制止吊裝易燃、易爆等一切危險物品。
4、制止任何人員站在設備的平臺上、起重臂下、旋轉半徑內。
5、起吊物上、下制止有人作業、通過或逗留。
6、起吊物制止長期在空中逗留。
7、吊裝較大、較長、較重的物件時,制止用手把扶或用身體抵靠。
8、制止一起操縱兩種以上的組織運轉。
9、起重臂作業旋轉半徑內或間隔起重臂、鋼絲繩、鉤頭的安全間隔缺乏1米的各種電氣線路有必要停電,特殊情況,有必要擬定和采取牢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
10、制止與運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連掛
11、制止在間隔存放、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庫區和車輛50米范圍內作業。
12、自行時的行駛速度不得超越5公里/小時。
13、制止起吊凍結在土中、冰水中或埋在土中的物件。
14、制止超負荷作業。
15、吊起分量超越5噸以上的重物移動時,制止運用腳閘溜放,有必要掛上離合器。
16、制止在20‰以上的坡道上進行作業。
17、坡道上作業時有必要有電機車合作,且電機車有必要在汽吊的下方。
18、滿負荷吊裝物件及在曲線上作業時,有必要運用支撐梁和卡軌器。
19、落下吊鉤后,有必要確保卷筒上有兩圈以上的鋼絲繩。
20、作業時,車上平臺及兩邊的平臺上制止站人和堆積雜物。
第二節進行設備的保護、保養、檢修時
1、進行設備保護保養檢修時,有必要在各組織中止運轉后,方可進行操作。
2、運用起重設備進行拆裝作業時,有必要有專人擔任指揮和安全監護,與天車工或其它起重設備司機有必要密切合作,相互之間聯絡承認好,做好呼喚應對。
3、運用的各種吊裝東西有必要契合要求,不然制止運用,按規則進行綁掛。
4、分量超越二十公斤以上的工件有必要運用起重設備或兩人轉移,轉移時,有必要步調一致,聯絡承認好。
5、車體及大型工件有必要運用專用的支架架牢,在車體或大型工件沒有支架保險前,制止有人進行檢修作業。
6、制止將千斤頂長期用做支架。
7、在車體或大型工件上作業的修理人員,應挑選好站立地點,站穩扶牢。
8、運用各種扳手等東西作業時,操作應緩慢,制止動作過猛,避免掉落。
9、制止上下拋仍東西、工件。
10、待設備或拆卸下的各種工件有必要妥善放置到安全地點,避免滑落傷人。
11、與其它工種合作作業時,有必要有專人擔任指揮,相互之間聯絡承認好。
12、運用手持專用照明有必要是24伏的安全電壓,潮濕及容器內有必要運用12伏的安全電壓。
第四章技能標準及要求
第一節走行部
1、車鉤的三態效果杰出,全開程不得大于250㎜,閉鎖程不得大于135㎜,車鉤中心至軌面高度應為815-890㎜。
2、提鉤桿、鏈、緩沖設備有必要堅持完好無損,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腳踏板設備有必要契合要求,螺栓、支鐵無松動、裂紋、折損等現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心銜接器、中心回轉設備的各部螺栓不得有殘缺、松動等現象。
5、牽引梁、結合梁、枕梁、支撐梁不得有裂紋及嚴峻變形等缺點,各部螺栓有必要完全、緊固。
6、軸箱滑板不得有松動、掉落等現象,軸承溫度不得超越答應溫度(0.6×環境溫度+45℃),最高不得超越70℃,油枕不得有腐爛,軸擋板螺絲無殘缺、掉落,軸箱內無雜物,軸箱蓋完好無損,且密封杰出。
7、輪箍無松緩、輪緣無殘缺,踏面擦傷不得超越下列規則:
一處擦傷長度不得超越60㎜,二處擦傷每處不得超越50㎜。
擦傷深度不得超越1㎜。
8、輪緣厚度不得小于23㎜。
9、彈簧設備吊桿、墊板不得有折斷、變形等缺點,安全托板有必要完好無損,各部螺絲應完全完好,且緊固。
10、齒輪箱不得有漏油現象,傳動聲音正常,各部螺絲應完全完好,且緊固。
11、撒砂設備效果杰出,方位正常,各部螺絲應完全完好,且緊固。
12、車體各部安全吊鏈設備有必要堅持完好無損。
第二節根底制動設備
1、根底制動設備效果有必要堅持杰出狀況,無曲折、變形、掉落等缺點。
2、各部螺絲、卡子、銷子、鉚釘有必要堅持完全無缺狀況。
3、手制動設備應應堅持效果杰出。
4、閘瓦折損不得超越三分之一,磨損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動缸行程在全制動時,有必要堅持在180-20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