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公司會認為,將現有產品稍做修改或略微改良,就算是技術上的成就,但是這些做法無法滿足那些在創新管理實務上表現出色的公司,也就是足以發行整個產業的全新產品構想或技術突破。
在這類強調創新的公司里,上述的目標驅策著整個組織每一層面的運作。
有關企業創新的文獻非常豐富,也許你會因此認為長青計劃里大多數成功企業在創新這項管理實務上,表現應該都很出色。其實只有略過半數的“成功者”企業是如此,這也說明了創新的要求之苛刻和難度之高,絕非輕輕松松就能做到。
長青計劃發現,有些關于創新管理實務的迷思特別有趣。我們的研究顯示,“成功者”企業之所以成功,和創新的來源并無關聯。這些企業創造關鍵性創新的來源,可能是內部的研發實驗室或外面的實驗室,可能是第一線員工或管理層,也可能是顧客或供應商。雖然某些“成功者”企業是倚靠上述那些創新來源中的一項或多項而成功的,但沒有任何一項創新來源經證實對所有“成功者”企業者非常重要。
不過,在創新管理實務方面表現杰出的“成功者”企業,往往都遵循下列的準則:引進破壞性技術和經營模式;運用新技術來強化所有的流程而不僅用來設計產品和服務;毫不遲疑地自己打自己。
一、引進破壞性技術和經營模式
好的構想有用處,偉大的構想則能移山填海。長青計劃顯示,擅長創新管理實務的成功企業有一項很重要的共同特色,那就是會發展出破壞性技術,造成市場的不連續性。
當然,構想的規模有大有小,形態也各不相同。絕大部分成功的商業構想都是改進舊產品,或是推出平庸但能獲利的新產品。這類創新足以讓銷售和獲利持續保持佳績。
但是,對于大多數非要兩位數字以上的成長和盈利才會滿意的公司成功者來說,稍做改良是不夠的。它們更多的是把焦點放在足以引發震撼效果的創新,好讓競爭者退避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