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企業競爭將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文化力的較量,沒有強有力的企業文化支撐的企業將會失去發展所必需的營養,企業發展就會面臨困境。--美國當代經濟學家萊斯特
一、何謂文化
文化是社會歷史范疇的內容。只要是涉及語言文字、宗教信仰、價值觀念、道德規范、民風習俗、審美觀與文化教育等意識形態領域的要素均可納入文化范疇;由于意識形態的因素是最難以甚至是不可在短時間內改變的,所以文化營銷的目的不是改變,是發現、激發和適應;
二、文化營銷的本質
在營銷中既要適應已經被廣泛認同的目標顧客的意識形態,更要善于發現并利用文化的力量影響和激發深埋于目標顧客內心深處的意識形態,文化營銷的核心就是要發現并建立一種品牌與消費者在某一意識形態上能和諧共鳴的契合點,正所謂“高山云霧長,流水嘆知音”,通過成功的傳播手段,最終給消費者的感受是:企業了解我,品牌代表我;
文化營銷必須根植于品牌和企業文化,是借文化傳遞和提升品牌的內涵與價值的一種手段;文化營銷的最高境界就是:“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尋求差別優勢和核心競爭能力是企業競爭中最基本策略選擇;然而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以及企業競爭行為的理性化和消費者的日益成熟,企業之間的差異也越來越小,企業以前具有的戰略優勢,如自然資源、資金、技術、規模等,由于相互間的差距縮小而不再成為優勢;企業在產品、價格、渠道及促銷等營銷層面上的競爭,也由于信息的暢通和市場機制的完善,而迅速的被模仿和借鑒,唯有根植于品牌的獨特文化卻無法復制。這也使我們找到了一把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殺出重圍、重塑品牌價值的利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