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程序,不斷完善管理方式,提高審批效率,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提高首府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先行先試,推出《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信用承諾工作實施辦法》和《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探索推行承諾制審批模式。
對“商品房預售許可”等67項審批事項實行主動公示型信用承諾制度,引導市場主體主動作出綜合信用承諾,承諾提供給行政管理部門的材料、信息合法、真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公開聲明產品服務標準、質量等,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對“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等65項審批事項實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符合條件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的,在其提交信用承諾書后該局將先行受理,在承諾辦理期限內材料提交齊全即可拿證。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17個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各自行業特點,制定了明確要求的《告知承諾書》,行政相對人只要先遞交規定的部分材料,簽署《告知承諾書》就可以當場拿證,并在60日內的承諾期限內補齊剩余材料或達到《告知承諾書》中載明的條件即可。在推行承諾制審批模式的同時,呼和浩特市建立了審管互動機制,行政相對人承諾后監管部門將立即跟進,加強全過程執法監管,監督企業履諾。監管信息與審批部門實時共享,若行政相對人違背承諾,將被撤銷許可決定并記入行政相對人誠信檔案,以后所有審批事項都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來源: 內蒙古日報記者 劉洋)
對“商品房預售許可”等67項審批事項實行主動公示型信用承諾制度,引導市場主體主動作出綜合信用承諾,承諾提供給行政管理部門的材料、信息合法、真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公開聲明產品服務標準、質量等,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對“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等65項審批事項實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符合條件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的,在其提交信用承諾書后該局將先行受理,在承諾辦理期限內材料提交齊全即可拿證。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17個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各自行業特點,制定了明確要求的《告知承諾書》,行政相對人只要先遞交規定的部分材料,簽署《告知承諾書》就可以當場拿證,并在60日內的承諾期限內補齊剩余材料或達到《告知承諾書》中載明的條件即可。在推行承諾制審批模式的同時,呼和浩特市建立了審管互動機制,行政相對人承諾后監管部門將立即跟進,加強全過程執法監管,監督企業履諾。監管信息與審批部門實時共享,若行政相對人違背承諾,將被撤銷許可決定并記入行政相對人誠信檔案,以后所有審批事項都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來源: 內蒙古日報記者 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