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下發關于同意浙江寧波港口岸擴大開放的批復,同意穿山港區(北)4個碼頭8個泊位擴大開放。
據了解,穿山港區(北)4個碼頭項目總投資121.48億元,設計吞吐量為2650萬噸/年。其中,中宅煤炭碼頭是寧波舟山港集團獨資公司,浙江省(寧波)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是由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寧波市電力開發公司共同組建的合資企業,寧波光明碼頭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寧波舟山港集團和寧波開發投資集團兩大股東共同出資的合資企業,“港鑫東方”為地方民企。這批項目的建設投產,有力緩解了寧波舟山港散貨碼頭緊張局面,優化了浙江省能源結構。
2012年10月,穿山港區(北)水陸域開放獲得交通運輸部批準,獲準臨時進靠國際航行船舶。4年多來,穿山北港區生產經營不斷擴大,社會和經濟效益不斷顯現,成為煤炭、礦石、液化天然氣等大宗物資在寧波口岸的重要通道。
為了進一步發揮穿山北港區在浙江擴大對外開放中的重要作用,省政府積極上報國務院要求穿山北港區正式開放。專家稱,此次穿山港區(北)4個碼頭8個泊位擴大開放獲得國務院審批同意,這是寧波海港口岸開放的重大突破。
據悉,目前市口岸打私辦正與北侖區政府、寧波舟山港集團聯合準備省級預驗收工作,力爭在最短的時間里通過國家正式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