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溫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年)(2017年修訂)》。
批復指出,溫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東南沿海重要的商貿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統籌做好溫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逐步把溫州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批復要求,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重點鎮,加強對鄉鎮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規劃指導,促進城鄉一體化和基礎設施共建共享。
批復提到,增強城市內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