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湖南湘潭高新區接到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同意湘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復》,湘潭高新區正式成為全國第55個國家高新區。這意味著湘潭自主創新的“引擎”成功升級,標志著湘潭高新區的發展被納入了國家創新體系。
根據國務院的批文:同意湘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定名為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行現行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政策。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今后湘潭高新區企業將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如: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性外資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的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至第五年度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等等。
湘潭高新區創建于1992年,園區規劃總面積為11.7平方公里。